政府公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按照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厅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各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在全省住建系统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加快全省住建系统法治化建设,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厅职责,在推行“三项制度”建设中主要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七类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建立一系列基础制度、清单、服务指南,规范全厅并指导全省住建系统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目前在执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范围不明确、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保障不充分等问题,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到2019年底,全省住建系统在开展执法工作中要实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使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
二、任务措施
(一)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强化制度约束。
根据即时比分制定的《辽宁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制定我厅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监督方式等事项,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
(1)进一步推进清单管理,根据即时比分规定的标准,编制我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职责、权限、依据等内容,并在厅网站进行公示。结合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成果针对清单中事项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和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2)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改革,调整、完善我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责任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内容,经省市场监督局审核后在厅网站进行公示。
(3)结合即时比分对执法主体确认工作,对我厅执法岗位、执法人员进行梳理,根据即时比分工作安排,组织好执法证件考试及换证工作,实现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执法证件进行统计、核销,并按照要求将执法人员信息在厅网站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
3.规范事中公示。
(1)根据司法部、住建部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范本,制定全省住建系统统一执法文书,指导市、县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实行全厅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能取得执法资格。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
(3)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确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岗位职责、执法种类、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4.加强事后公开。
(1)按照省政府统一规定,我厅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厅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其他执法决定要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厅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2)我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执法工作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并加强对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规定执行。
(4)建立执法工作统计年报制度,厅机关各执法部门于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及有关数据报政策法规处(信访处),形成我厅行政执法工作统计分析报告,报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5.创新公开方式。
(1)全厅各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模式,利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平台推进执法公开工作,加强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等载体建设,公示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2)配合即时比分,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将我厅有关执法信息进行归集,实现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互联互通。
(二)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建立制度。根据即时比分《辽宁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对我厅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制定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工作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我厅根据司法部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结合即时比分住建系统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执法案卷立卷标准。
3.规范音像记录。编制我厅《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应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范围、关键环节、记录方式。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并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将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4.强化记录实效。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整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注重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建立完善审核制度。根据即时比分《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结合我厅法制审核实际情况,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政策法规处为我厅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机构。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法制审核力量。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明确审核范围。按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根据我厅工作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明确审核内容和标准。
4.细化审核程序。针对纳入重大法制审核事项,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部署阶段(2019年4月-5月)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研究具体工作方案。
(2)配合做好摸底调查。按照即时比分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有关要求,对全厅执法事项、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音像记录及执法信息系统等情况进行摸底统计。
(二)制定完善制度阶段(2019年5月-7月)
(1)制定制度、清单、流程图。在即时比分组织指导下,完成本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制度文件的制定、修订,形成执法工作手册报即时比分备案。
(2)指导市、县开展工作。印发各项制度文件,指导市、县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工作节点,完成有关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8月开始)
自2019年8月起按照新制定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执法工作中,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总结推进阶段(2019年11月-12月)
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将“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即时比分。
四、组织保障
(一)切实提高认识。请各有关处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任务分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确保本工作方案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有关处室要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与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改革、“放管服”改革、建立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改革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着力解决即时比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各类执法活动。
(三)注重总结提升。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在开展对各自管理领域开展监督指导工作中,要监督、指导各市、县落实“三项制度”各项改革要求,及时发现问题,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性经验,推动“三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提升运行效果。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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